為適應公安工作發(fā)展,進一步加強隆陽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,經(jīng)報請區(qū)委區(qū)政府同意,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瓦房派出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警務輔助人員。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,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(quán)。經(jīng)綜合考核后,確定聘用的輔警人員與分局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按規(guī)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,并派遣到分局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項公告如下:
招考崗位及人數(shù)
此次瓦房派出所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 人(勤務崗)。
報考條件
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(二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;(三)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,具有忠誠、奉獻、吃苦耐勞的精神,服從組織分配;(四)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(zhì),紀律觀念較強,能夠保守工作秘密;(五)年齡 18 周歲以上,35 周歲以下(1987 年 11 月6 日—2005 年 11 月 6 日);(六)具有高中(中專)及以上學歷(退伍軍人可放寬至初中);(七)男性身高 1.60 米以上(勤務輔警 1.65 米以上),女性身高 1.56 米以上;(八)雙眼矯正視力 0.8 以上(標準對數(shù)視力不低于4.9);(九)身體健康,五官、體型端正,無殘疾,無色盲,無紋身,無明顯生理缺陷,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(zhì)和工作能力;(十)熟悉圖像偵查、情報分析研判、警犬、系統(tǒng)維護、醫(yī)學、化學等與公安工作有關(guān)的專業(yè)技術(shù)的報考人員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:(一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,有犯罪記錄或違法違紀行為,或被司法機關(guān)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;(二)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養(yǎng)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(含疑似吸毒人員);(三)被國家機關(guān)、事業(yè)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;(四)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(guān)管理規(guī)定而解除勞動合同,或被紀委督察通報、處理過的;(五)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(六)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;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(七)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。
報名及資格審查
(一)報名時間2023 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上午 8:00-11:30,下午 14:30-17:30。(二)報名地點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瓦房派出所。(三)報名材料由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現(xiàn)場報名:1.報名登記表2.政審表(尿液檢測證明,政審表上需證明本人及近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等),派出所審查意見必須寫清楚本人及近親屬有無違法犯罪情況。3.個人征信報告明細4.五張彩色 5 分照片(不限底板顏色)作為備用。5.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 份6.本人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 A4 紙上需提供 2 份7.畢業(yè)證復印件 2 份8.體檢報告 1 份體檢醫(yī)院為第二人民醫(yī)院健康體檢中心,地址:春曉巷 30 號。(入職體檢、心電圖、傳染病、B超、肝功能)9.農(nóng)行銀行卡復印件(四)資格審查現(xiàn)場報名時,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(lǐng)導小組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的身份、年齡、學歷、身高、視力等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招聘條件者,準予進行后續(xù)程序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對不符合報名條件、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(guī)定的,取消其招聘資格。
考試(由分局統(tǒng)一組織考試)
(一)筆試(占總成績的 60%)考試內(nèi)容,公安基礎(chǔ)知識(總分 70 分):《人民警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。(二)面試(占總成績的 40%)根據(jù)考生的筆試成績,按照 1:1.2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。面試總分100 分。(三)體能測試參照《招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》,男性為 10 米×4往返跑、1000 米跑;女性為 10 米×4 往返跑、800 米跑。兩項平均分達到規(guī)定標準的為合格。體能測試結(jié)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試結(jié)果。
體檢和政審
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體檢費用自理,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體檢、體能測試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??疾旃ぷ饔杀I绞泄簿致£柗志止_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(lǐng)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。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、道德品質(zhì)、業(yè)務能力等情況。在考核中發(fā)現(xiàn)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:(一)不能擁護黨的領(lǐng)導,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,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。(二)組織紀律渙散,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。(三)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。(四)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。
工資保障與福利待遇
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簽訂勞動合同,試用期 1 個月。所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分類工資制度,具體標準如下:
(一)正式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基本工資為:級別工資1500 元/月,崗位工資 1000 元/月。
(二)正式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,考核合格的,每年晉升一個級別增加一級級別工資50元。
(三)特殊崗位津貼:每人每月300元。
(四)績效考核工資 200 元/月。
(五)依法為警務輔助人員辦理“五險一金”:養(yǎng)老、工傷、生育、失業(yè)、醫(yī)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。
(六)為所有勤務輔助人員購買大病醫(yī)療保險,為特崗勤務輔助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